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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太阳湖公园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工程招标 2026-02-11 08:49 82次浏览

关于?施甸县太阳湖公园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RYZB 2026-01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施甸县太阳湖公园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施甸县乐成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太阳湖公园内新建标准门球场1块,网球场1块,健身步道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儿童游乐区翻新改造(含新增沙滩排球场1块),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施甸县太阳湖公园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施甸县太阳湖公园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可提供企业成立至今合法有效的财务资料;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公司财务状况的情况说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因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材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说明)。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 近三年(2023年至今)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自行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②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申请人有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此条件。

    3.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

    3.6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

    3.7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3.9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除外),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2名(含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202602100830分到202602141730分。

-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10日至20260214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内,持以下资料到进行报名,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至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或发送上述资料至邮箱进行报名登记。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022709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022709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YNRYZB 2026-014

2.  **项目名称**:施甸县太阳湖公园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5.  **建设规模及内容**:太阳湖公园内新建标准门球场1块,网球场1块,健身步道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儿童游乐区翻新改造(含新增沙滩排球场1块),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

6.  **招标范围**:施甸县太阳湖公园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主要包括:

    - **设计**: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设计相关配套服务,施工阶段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 **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以及保修期满内的保修工作等。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7.  **质量要求**

    - **设计**: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项目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 **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8.  **工期**15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具体节点工期根据采购人建设进度要求另行约定。

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叁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银行汇款、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机:18618387645

 箱:bjgxj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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